当前时间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北京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经研究决定,针对在我市办理CA认证的具有财政部认定的“货物和服务甲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举办“2009年度第一期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制度和基本工作流程;
(二)北京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网上受理及信息录入操作程序;
(三)北京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专家抽取;
(四)投诉处理的有关事项;
(五)采购方式变更申报手续的有关注意事项;
(六)其他有关事项。
二、培训时间:2009年4月13日―15日
三、培训地点:怀柔区雁栖湖金雁饭店(地图附后)
四、其他
(一)参会人员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在我市办理CA认证的具有财政部认定的“货物和服务甲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新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请于4月10日17:00前将参加培训的全部人员名单分别传真到市财政局采购办和金雁饭店(报名表附后)。
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况自愿参加。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 88549370;联系人:李炜
传真电话: 68430031、68430035(采购办)
69661011(金雁饭店 李海英)
(三)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800元/人。入住时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的费用统一交至金雁饭店前台。
(四)在我市办理CA认证的唯一具有财政部确认的“工程招标甲级资质”或唯一具有北京市财政局确认的“工程招标乙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另行安排培训。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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