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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中农集团低残留农药及田间机械化作业推广
(公安县)项目(低残留农药)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湖北省中农集团低残留农药及田间机械化作业推广(公安县)项目(低残留农药)
项目编号:BJJQ-2016-226
采购人名称:湖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光谷软件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180625236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173825、65699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湖北省中农集团低残留农药及田间机械化作业推广(公安县)项目(低残留农药)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更正日期:2016年04月12日
更正理由:招标公告变更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变更为“1、投标人必须符合下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原招标公告中“2、还应满足的其他条件”第四条“4)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删除。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5、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6、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9、农药产品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删除。
其他条款均按原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项目联系人:王小龙
联系方式:65173825、6569912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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