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直属角门、马家堡、里仁街、功德林锅炉房9台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1-18 浏览: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直属角门、马家堡、里仁街、功德林锅炉房9台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6-84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170699、65173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直属角门、马家堡、里仁街、功德林锅炉房9台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5日
更正日期:2017年01月18日
更正理由: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生变更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第四条及第五条取消。
2、原招标文件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的“附件*7-11: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附件*7-11:功德林锅炉的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角门、马家堡、里仁街锅炉的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的“附件*7-12: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更正为“附件*7-12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至2017年01月20日止”更正为“至2017年01月25日止”。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17年01月23日下午16点前” 更正为“2017年01月26日下午16点前”。
6、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7年02月06日上午10点00分”变更为“2017年02月08日上午10点00分”。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北京市公安局马家堡锅炉房设备供货一览表中“额定热功率时燃料消耗量不大于56Nm3/h”更正为“额定热功率时燃料消耗量不大于75Nm3/h”。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所有锅炉均改为常压锅炉。
其余条款均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项目联系人:李雅琪、郑倩
联系方式: 65170699、65173108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