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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两区一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两区一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BJJQ-2018-107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39907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两区一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30日
更正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更正理由: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变更
更正事项:
1、第一包 系统集成与智能交通信号设备 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中付款条件更正为:合同生效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00万元作为预付款;初验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合同款,支付总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70%;系统试运行调试完毕,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在支付项目第三笔验收款前,合同乙方提供价值为合同总价款的5%、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每笔价款的同时,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2、第二包 市政工程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及第六章合同条款中货款支付方式更正为:合同生效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90万元作为预付款;初验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合同款,支付总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系统试运行调试完毕,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在支付项目第三笔验收款前,合同乙方提供价值为合同总价款的5%、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每笔价款的同时,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3、第三包 监理 第六章 合同专用条款中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及合同通用条款中首付款及结算更正为:合同生效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8万元作为预付款;初验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二笔合同款,支付总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40%;系统试运行调试完毕,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在支付项目第三笔验收款前,合同乙方提供价值为合同总价款的5%、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该项目第1、2包中标人承诺的最长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每笔价款的同时,乙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4、第二包 市政工程 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一)灯杆、灯具技术要求1、灯杆制作基本要求1.1适用标准中道路交通信号灯适用标准更正为GB14887—2011。2.灯具制作要求2.1基本要求中1)款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GB14887-2011技术标准及其后的修改单和采购人要求,其产品通过相关技术检测;4)质量要求更正为LED发光单元的质保期为6年;质保期内由于材料和制造工艺造成故障由投标人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保证1小时响应;3小时内修复、现场无法维修的故障12小时内更换备用灯具并使其投入运行。2.灯具制作要求 2.2技术参数及要求 2.2.1整体要求(1)规格和适用标准更正为φ300mm信号灯尺寸参照国标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2.2.2光学要求(3)色度性能更正为信号灯的红、黄、绿三种颜色应满足 GB14887-2011;(4)光强更正为整灯中心光强红、黄、绿色大于 600cd。无图案信号灯应符合GB14887-2011表1的光强标准,含有图案指示的信号灯应满足 GB14887-2011表4要求。2.2.4 工作环境要求中(3) 款更正为防触电保护应满足GB14887-2011;3.信号灯杆具、灯杆安装基本要求3.1技术要求1)工作范围(4)适用标准中c款更正为c)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灯。
5、第二包 市政工程 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涉及的道钉道灯等设备名称统一更正为 “人行横道过街地面警示灯”设备名称。
6、第二包 市政工程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人行横道过街道钉技术要求中4.2.3款更正为人行横道过街地面警示灯嵌入地面,突出地面的部分不得高于6.5毫米,防止铲雪车破坏,抗压40吨以上,防水等级IP68;4.3.4款更正为人行横道过街地面警示灯的设备边缘在安装时不得高于地面施工。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19年01月0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要求的条款均做相应调整,其余条款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项目联系人:庞妍、贺晓燕、吴少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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