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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资助支持型社会组织承担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行动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北京市资助支持型社会组织承担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行动经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资助支持型社会组织承担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行动经费
项目编号:BJJQ-2018-118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39609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173825、6569912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8.9932万元
分包号 采购数量 采购用途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第一包 一项 自用 北京精准救助 13.058
第二包 一项 自用 河北脱贫攻坚一 13.058
第三包 一项 自用 河北脱贫攻坚二 13.058
第四包 一项 自用 新疆脱贫攻坚 13.058
第五包 一项 自用 内蒙古脱贫攻坚一 13.058
第六包 一项 自用 内蒙古脱贫攻坚二 13.058
第七包 一项 自用 青海脱贫攻坚 13.058
第八包 一项 自用 湖北脱贫攻坚 13.058
第九包 一项 自用 河南脱贫攻坚 13.058
第十包 一项 自用 西藏脱贫攻坚 13.058
第十一包 一项 自用 总协调服务 18.4132
1、“包”为最小的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
2、供应商可对多个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包的成交资格。
3、按照十一个分包排序,本项目首次评审顺序依次为: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第十包、第十一包。磋商小组首先对第一包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其次对第二包进行评审,但是不再推荐第一包已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二包的成交供应商;然后再对第三包进行评审,同样,不再推荐第一包、第二包已经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为第三包的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直至11个分包评审结束。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02日9:00起至2019年01月09日17:00止 (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文件价款银行账号: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磋商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文件邮寄给贵方。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1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项目联系人:赵一鸣、钱仁刚
联系方式:65173825、65699122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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