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展映主体活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2-15 浏览:
采购人名称:北京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第九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展映主体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为第九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展映”提供境内外邀片、版权补偿代理、选片、拷贝片库、字幕机、字幕翻译、字幕操作服务、宣传策划、排片、影院合作、见面会策划组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8.9749万元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该项目将为第九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展映”提供境内外邀片、版权补偿代理、选片、拷贝片库、字幕机、字幕翻译、字幕操作服务、宣传策划、排片、影院合作、见面会策划组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01月23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经专家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加快采购进度,顺利推进本项目,故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路3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 名 |
职 称 |
工作单位 |
白炜 |
主任编辑 |
中国文化报社 |
杨燕 |
研究员 |
国家博物馆 |
冯德仲 |
教授 |
中央戏剧学院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于2019年01月23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02月15日至2019年02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9年0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袁艳芳、640812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苑鑫、郭文娜,65244483、65699122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袁林、5559241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