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一期)市政集成部分(1)更正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0-15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JJQ-2021-8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建设项目(第一期)市政集成部分(1)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5需求一览表”中,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视频监测杆”的备注内容变更为“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监控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6.5米,具体杆具高度及悬臂长度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杆具基础”的备注内容变更为“对应建设配套杆具基础,杆具基础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作符合钢结构杆具(龙门架)承重要求的配套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所用混凝土均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应在钢结构基础位置同步进行防雷接地保护施工。”
2、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市政建设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应以本项目施工相关国内最新标准进行) (二)钢结构杆具及基础地锚 1、钢结构杆具 (7)设置方式”中“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在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13米,杆具实际高度及横臂长度均以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变更为“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监控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6.5米,具体杆具高度及悬臂长度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3:分项报价表及分项明细”中,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视频监测杆”的备注内容变更为“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监控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6.5米,具体杆具高度及悬臂长度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杆具基础”的备注内容变更为“对应建设配套杆具基础,杆具基础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作符合钢结构杆具(龙门架)承重要求的配套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所用混凝土均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应在钢结构基础位置同步进行防雷接地保护施工。”
4、
将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中,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视频监测杆”的备注内容“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在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13米。具体杆具高度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变更为“路段视频监控设备杆具横臂至所监控道路地面净高应不低于6.5米,具体杆具高度及悬臂长度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第7项“13套路段视频监控设备”中“杆具基础”的备注内容变更为“对应建设配套杆具基础,杆具基础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作符合钢结构杆具(龙门架)承重要求的配套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所用混凝土均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应在钢结构基础位置同步进行防雷接地保护施工。”
5、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计划安装点位表”中,“超速监测设备5套”中,第3项点位位置“顾家庄桥西天桥”所属支队变更为“朝阳支队”。
6、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计划安装点位表”中,“专用道监测设备6套”中,第3项点位位置“五环大柳树排水沟北显示屏主路外环”、第4项点位位置“五环西直河桥主路内环”所属支队全部由“大兴支队”变更为“朝阳支队”。将招标文件“工程量详细清单”中的点位文字描述按照上述变更内容对应调整,工程量保持不变。
7、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计划安装点位表 出入口监测设备27套”中,第15、16、17、18、21、22项点位文字描述分别变更为以下内容:
序号 |
所属支队 |
所属区域 |
点位位置 |
抓拍方向 |
点位数量 |
所在道路 |
备注 |
东 |
西 |
南 |
北 |
15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东四环四惠桥出口 |
北向南 |
1 |
/ |
/ |
东四环主路 |
东四环主路 |
|
16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东四环四惠桥入口 |
南向北 |
1 |
/ |
/ |
东四环主路 |
东四环主路 |
|
17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东四环大郊亭桥南出口 |
南向北 |
1 |
/ |
/ |
东四环主路 |
东四环主路 |
|
18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东四环大郊亭桥南入口 |
北向南 |
1 |
/ |
/ |
东四环主路 |
东四环主路 |
|
21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南四环肖村桥东天桥出口 |
东向西 |
1 |
南四环主路 |
南四环主路 |
/ |
/ |
|
22 |
朝阳支队 |
四环 |
四环路上南四环肖村桥东天桥入口 |
西向东 |
1 |
南四环主路 |
南四环主路 |
/ |
/ |
|
将招标文件“工程量详细清单”中的点位文字描述按照上述变更内容对应调整,工程量保持不变。
8、
将招标图纸“出入口监控设备平面布置图”中,图号为2021B120-C0101JKCRK15、2021B120-C0101JKCRK16、2021B120-C0101JKCRK17、2021B120-C0101JKCRK18、2021B120-C0101JKCRK21、2021B120-C0101JKCRK22的图纸点位位置名称分别调整为“15 四环路上东四环四惠桥出口”、“16 四环路上东四环四惠桥入口”、“17 四环路上东四环大郊亭桥南出口”、“18 四环路上东四环大郊亭桥南入口”、“21 四环路上南四环肖村桥东天桥出口”、“22 四环路上南四环肖村桥东天桥入口”。
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11月0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备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要求的条款均做相应调整,其余条款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更正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3.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1-89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
010-68399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联系方式:
010-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妍、吴少丹
电 话:
010-65915614、65913057、6524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