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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6-36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

采购人联系方式:8269102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30576591561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60万元

采购用途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确保北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顺利开展,拟面向全国进行检验机构资质招标,中标资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0930日有效。(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分包号

分类名称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拟招承检单位数量

第一包

百货类

玩具(电、非电)

120

不少于3

牙刷

雨伞

凉席

日化用品

纸制品

塑料制品

第二包

纺织及皮革制品

纺织品及皮革制品

100

不超过5

第三包

家用电器、电气电工器件、电信及电子信息技术设备

小家电

400

不少于3

移动插座

墙壁开关、插座、室内电线

照明器材

通信信息设备

计算机配件

大家电

第四包

汽车配件及车用燃油类

汽车配件

760

不少于3

车用燃油

第五包

钟表、眼镜、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

眼镜

70

不少于3

钟表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

第六包

其他类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童车

110

不少于3

口罩等防护用品

家具

消防器材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承检项目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CMA)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

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承检项目的CNAS认证。

4、投标人所投商品为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须在北京、天津、河北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实验室可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进行检测。(针对第四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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