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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
(面料部分)(第1、7包)(成衣部分)(第11、45包)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度警服政府采购项目(面料部分)(第1、7包)(成衣部分)(第11、45包)
采购项目内容:第1包:新款夏执勤服面料;第7包:新款警用雨衣布;第11包:栽绒帽(含大帽徽)、女呢帽;第45包新款警用雨衣。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9529039.32万元
采购项目分包预算金额:
第1包:人民币1145236.40元;第7包:人民币1176922.90元;
第11包:人民币497665.40元;第45包:人民币2638582.90元。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为北京市公安局采购所需的面料及服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1、7、11、45包于2016年05月23日第二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2016年05月24日起至2016年06月06日发售招标文件。
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6年06月0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第1包只有1家投标人(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第7包只有1家投标人(张家港市宏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1包只有1家投标人(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第45包只有1家投标人(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至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2016年06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上述分包均只有1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样品和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第1、7、11、45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场未开标并予以废标。
鉴于本项目第1、7、11、45包均只有1家供应商,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故本项目第1、7、11、45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1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鲁丰织染有限公司
地址:淄川区黄家铺镇胶王路北
第7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张家港市宏裕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李巷村)
第11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瓜洲镇洛家西路88号
第45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吉路68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 |
郑婕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服装质检一站 |
姓名 |
张惠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国家军需产品质检中心 |
姓名 |
徐燕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毛纺织科研所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或其他不合理条款。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自2016年05月24日起至2016年06月06日出售招标文件。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第1、7、11、45包均只有1家投标人报名并参与投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第1包只有1家投标人(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报名,第7包只有1家投标人(张家港市宏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名,第11包只有1家投标人(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报名,第45包只有1家投标人(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报名,故本项目第1、7、11、45包只能从上述唯一供应商处获取。建议本项目第1、7、11、45包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6年06月20日至2016年06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6年06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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