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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向基础教育倾斜——中小学教师校长素质提升——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培养基地一)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的意见》(京教工〔2012〕48号)的要求,对从北京市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遴选的第二批20人、第三批19人和即将遴选的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培养。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1.185万元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在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的指导下,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预期成果为完成选定的研究报告、完成20节研究课、公开发表论文20篇。第三批进行课题的选定和研究,对遴选的第四批进行通识课的培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的意见》(京教工[2012]48号),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培养基地一)的骨干教师培养任务自2013年开始由市教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承担。每一批名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为两年,目前第一批已经于去年结业,效果显著。第二批、第三批的学员分别于2014和2015年进入基地,目前均在校培养中,且将分别持续到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下半年结束培养。两批学员在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通识课程的学习,教学实践过程中的诊断式跟踪培养。第二批学员正在课题论文撰写之中,第三批正在理论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课题的选定和材料准备。北京师范大学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学员信息库,通过持续的跟踪,获取已经毕业学员在其学校教学中的成长证据,通过人才追踪评价方式跟踪学习效果和学员反哺所在学校其他老师的情况,以此扩大毕业学员的辐射效应。第一批毕业学员成长迅速,教学教研成果突出的,经跟踪考核可成为第四期学员的实践导师。为保证培养质量和培养的前后一致性,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因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向北京师范大学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该服务。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姓 名 |
舒云清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
论证意见 |
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的骨干教师培训任务自2013年开始由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承担。每一批名师培训周期两年,目前第一批已于去年结业,效果显著。第二批、第三批的学员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进入基地,目前正在校培养中,将分别持续到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下半年结束培养。 北京师范大学已建立起一整套学员信息库,通过人才追踪评价方式跟踪学习效果和学员反哺所在学校其他老师的情况,以此扩大毕业学员的辐射效应。经考核,第一批学员成长迅速,教学教研成果突出的,经跟踪考核可成为第四期学员的实践导师。 建议该项目向北京师范大学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专业人员2:
姓 名 |
冯百强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
论证意见 |
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的骨干教师培养任务自2013年开始由市教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承担。每一批名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为两年,第一批已经结业,效果显著。第二批、第三批学员分别于2014和2015年进入基地,目前均在校培养中,且将分别于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下半年结束培养。第四批培养计划即将实施。 该培养任务的计划和教学方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且已建立起一整套学员信息库,通过持续追踪,获取了学员在其学校教学中的成长证据。通过人才追踪评价方式跟踪学习效果和学员反哺所在学校其他教师的情况,以此扩大毕业学员的辐射效应。第一批学员成长迅速,经跟踪考核可成为第四期学员的实践导师。 为保证培训任务的延续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前后一致性,建议该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专业人员3:
姓 名 |
张健萍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工作单位 |
首都博物馆 |
论证意见 |
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培养基地一)的骨干教师培养任务自2013年开始由市教委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承担。每批培养周期为两年,目前第一批已经结束,效果显著。第二批、第三批学员分别于2014和2015年进入基地,目前正在培训中。由于培训采用的是诊断式跟踪培养,考虑到培养目标的前后一致性、连续性,以及结业时学员评价的可操作性,建议第二批、第三批学员的继续培养工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承担培养工作。 该项目第四批培养工作也即将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已建立了一整套学员信息库,通过收集毕业学员的信息,通过追踪评价反哺新一轮教学。考虑到培养目标的前后一致性、连续性以及可修正性,建议第四批学员培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承担。 |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6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陈静、660747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邢晶晶、65915024、65699706-814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杨耀辉、8854936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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